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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内容中的版权问题之抄袭网站违法吗

时间:2009/9/29 14:27:12 点击:5019

非法转载,抄袭网站内容是中国互联网上一个常见的问题,随着网站优化的愈演愈烈,伪原创也越来越多,而且现在网上还有很多教材在教大家怎么写伪原创,毕竟保持网站不断更新是个非常头痛的问题。但随便借用别人的劳动成果真的不会有问题么?这篇文章里面将澄清一些对网络版权保护的问题。

概念本身并不受版权保护
受版权保护的是概念,想法,创意,名字,标题,口号等的表达方式。

举例来说,版权保护这件事,或者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每个人都可以使用和表达意见的,并不受版权保护。但表达意见所得出的作品是受版权保护的,比如这篇文章本身。

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可以谈论各种各样的概念,事情,并不是说发明一个概念或词的人,对这个概念有专属权,别人不能谈。但是具体表现出来的文章,作品,绘画,声音等,是受版权保护的。

发表过的作品并不意味着就变成了公有财产无论原作者在网站上,或在杂志,报纸,电视,电台等地方发表作品后,并不意味著这些作品就可以随意被人引用,抄袭,转载。就算作品发表在杂志,而杂志已经支付了稿酬,也并不意味著这个杂志可以随意再次发表,或者以出书等其他形式发表,这些都需要经过原作者的同意。

作品可以被公平使用
这个公平使用可以包括以科研教育为目的,比如在学校课本中引用作品的一部分,比如其他人在介绍评论某一个作品时,或者说明某一个问题时,适当引用别人的作品。

在新闻报道中,媒体为说明问题,不可避免的再现或引用其他人的作品,这些情况不算做是对著作权的侵犯。

当然打着公平使用的旗号,在自己的网站上整篇整篇的使用其他人的作品,并不属于公平使用,而是违法行为。

转载和抄袭
在转载或甚至就是抄袭其他人作品时,如果未经作者同意,即使标明原作者的名字及原出处链接,也是违法行为。

版权保护的实质是要取得原作者的许可,所以就算你已经标明原作者的名字,甚至链接回原出处网页,并不意味著你得到了原作者的许可,这样的转载,甚至抄袭都是违法的。

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太多中文网站都在违法转载或抄袭。除非原作者在他的网页或文章中已经声明可以转载,在这种情况下转载方也还必须遵守原作者所要求的转载方式。

改写或改变原作品后发表,也是对原作品的侵权
有些网站从其他地方采集内容后,进行小量修改后,发表在自己的网站上,认为这样就不违法。实际上还是侵犯原作者著作权法的。因为根据版权法规定,未经原作者允许,引用和转载抄袭原作品实质内容的,均属违法。

版权保护的实现
通常从作品发表之日起,到作者死后50年,这期间作品都受到版权保护。

作品版权是自动受到保护的。原作者无论在哪里发表,用哪种形式发表,一旦发表,作品就自动受到版权保护。原作者并不需要去注册版权,不需要注册任何商标,不需要去任何机构声明版权,也无需在自己的作品中声明版权。所有这些产品一旦诞生,就自动受版权保护。

外国人作品在中国也受版权保护
中国的著作权法不仅保护本国人和本国机构的版权,同时原作者国籍或长住地与中国签署有相关版权公约的,都受中国版权法保护。这些公约包括尼泊尔公约,巴黎公约,国际版权公约,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。所以未经授权转载抄袭其他国家作者的内容,在中国也是违法的。

对侵犯版权的可能惩罚
对侵犯版权的人或机构,原作者可进行民事起诉或刑事起诉。根据法律,侵权者必须承担停止损害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赔偿损失等责任,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这里面赔偿损失责任是做网站的人所关注的,不过权力人的实际损失,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,往往不能明确界定。

比如如果有人非法转载这篇文章,法院怎么计算给我们造成的实际损失呢?这是相当困难的。这也是很多作者不愿意进行法律追究的原因。因为很可能浪费了大量的时间,但实际能得到的赔偿得不偿失。

应该说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这种侵权官司的胜利方通常是权利人。但通过法律手续维权的结果,却并不能对侵权人造成威慑力量。如果侵权人是有名的人或有实力的公司,那么造成的名誉损害及经济利益上的赔偿,不可同日而语。

 

作者:romou 来源:淄博荣欧网络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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